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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待遇---考核奖励制度

陈红云 2023/12/4 16:40:23 点击2538次

省淳中校园足球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校园足球互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调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促进我校足球特色项目发展,特制本办法:

1. 鼓励班主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凡是学校组织的校园足球活动,依据学校考核评论办法,将班级成绩纳入班主任工作阳光体育活动成果考核评价当中。

2. 鼓励班主任积极支持学校足球队的建设工作,凡是在南京市级及以上足球比赛中,学校足球队荣获相关成绩,依据学校考核评价办法,对提供队员的班主任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

3. 鼓励体育教师积极参与学校足球活动,凡是能独立承担校级足球队训练工作,长期坚持认真的体育老师,学校将依据《江苏省教,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学校体育教师工作待遇和业余训练比赛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及时发放相关待遇,保证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 

4. 凡是在上级足球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体育教师,学校将依据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 

5. 凡是在足球活动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在评现工作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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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训练与比赛奖补规定

1.早上体能训练,每次50元,根据体育组每天早上的训练考勤表审核实施,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了解情况。

2.下午课外活动课,两支运动队技术技能训练,每次50元,根据体育组每天下午的训练考勤表审核实施,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了解

情况。

3.周末训练半天,训练费每位教练200元,具体训练时间待定。

4.通讯员补助标准:每学期1000元,另外根据足球队竞赛获奖情况酌情奖励。

5.取得成绩:

(1)区赛第一名,奖励教练组2000元;

(2)市足球联赛:小组出线,奖励教练组5000元;小组未出现设赢球奖,每场赛一场奖励300元,每赢一场奖励500元,平一场奖励300元。如能进入前八名奖励8000元,前四名奖励15000,亚军20000元,冠军30000元。

(4)如能参加省长杯比赛,奖励方案校长办公会再商定;

(5)获奖标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绩效考核不再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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