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08
各区教科室(所)、市各直属学校、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2020年2月正式开始,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采取逐级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课题”的研究质量,为广大教师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于2月20日——4月8日进行网上申报 “个人课题”(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另行发布通知),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的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推荐工作,于4月15日前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区教科室。(上报给区教科室的“个人课题”,请按照各区相关要求操作)
2.区级与市直属学校“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区教科室(所)于4月16日——4月25日评审“个人课题”,遴选出区级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区级优秀“个人课题”电子目录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区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市直属学校遴选出本校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本校的优秀“个人课题”电子表格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邮箱地址: njsjykxyjs@163.com,发送邮件截止时间4月30日。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
市教科所将于4月30日——7月31日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评审采取电子化方式,不再收取纸质稿,并于7月31日前在网上公布结果。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一位老师不能同时立项两个市级“个人课题”,请每位教师申报一项课题。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