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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陈桂生 2020/3/31 9:57:22 点击2733次

关于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科室(所)、市各直属学校、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正式开始,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采取逐级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课题”的研究质量,为广大教师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进行网上申报 “个人课题(南京市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网上申报的具体时间和操作流程开学后另行通知),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一》、《申报表二》,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的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区教科室(上报给区教科室的“个人课题”,请按照各区相关要求操作)。

2.区级与市直属学校“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区教科室(所)评审“个人课题”,遴选出区级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区级优秀“个人课题”电子目录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区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市直属学校遴选出本校优秀的“个人课题”,并将本校的优秀“个人课题”电子表格上报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邮箱地址: njsjykxyjs@163.com,发送邮件截止时间待定。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

市教科所将于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评审采取电子化方式,不再收取纸质稿,网络申报平台公布立项评审结果。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一位老师不能同时立项两个市级“个人课题”,请每位教师申报一项课题。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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