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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高淳区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活动的通知

陈桂生 2021/3/18 16:23:36 点击2152次

关于组织开展高淳区第十“个人课题”申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不断强化我区广大教师的教科研意识,培养他们日常工作中学习反思、总结提炼的习惯,根据市教科所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区第十“个人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1.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登录南京市教科所网申报 “个人课题”,详见《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操作手册》(http://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071),网报时间:2021年3月9日10点——2021年4月25日17点),申报成功后,打印《申报表一》(1份)、《申报表二》(表二2份)上交学校教科室

个人课题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或致电服务电话:025-84598503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2.如已有市级在研课题,无法进行市教科所网页上传,可以提交《高淳区教育科学规划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表》纸质稿(见附件)。

3.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的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推荐工作,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至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处。

上报要求:各校(园)教科室汇总本校(园)教师递交的个人课题电子文档,市级上传的电子文档以市教科所网站上传后生成的编号命名,《高淳区教育科学规划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表》电子稿用区级编号命名,汇总后统一填写《高淳区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统计表》(EXCEL),将个人课题电子文档和《高淳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统计表》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以“学校(幼儿园)”的方式命名,于2021年4月30日前发送到高淳区教科研团队”QQ群。

4.各校(园)汇总的《高淳区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统计表》(EXCEL)(纸质稿1份)及教师递交的个人课题纸质稿(2份。市级为表二,区级为带编号的《高淳区教育科学规划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申报表》)于2021年4月30日前上交至区教科处。

区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相关评审工作,7月底在区教师发展中心网页上公布正式立项课题名单。

区第十二期个人课题研究时间为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

 

                                              高淳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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